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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2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时间:2023-11-03 10:31:18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综合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3750所,在校生6692854人,专任教师492708人。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7037所,比上年减少215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6006所,比上年减少168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5.35%。

学前教育入园幼儿280929人,比上年减少18179人,下降6.08%;在园幼儿996592人,比上年减少13081人,下降1.30%。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863757人,比上年减少10629人,下降1.22%,占在园幼儿总数的86.67%,比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5.81%,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

幼儿园教职工125932人,比上年增加4138人,增长3.40%。学前教育专任教师78597人,比上年增加1632人,增长2.12%。

三、义务教育

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611所。招生731029人,在校生3395448人,毕业生762427人。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92765人。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271498人。

1. 小学

全省共有普通小学4208所,比上年减少460所。另有小学教学点1236个,比上年减少299个。招生356434人,比上年增加633人,增长0.18%;在校生2301805人,比上年减少26506人,下降1.14%;毕业生382149人,比上年增加6257人,增长1.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9%。

普通小学教职工170907人,比上年减少3643人,下降2.09%。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67962人,比上年减少3779人,下降2.20%。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9%。

表1  普通小学学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941.31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42.36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4.89%,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8.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7.91%,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7.91%,数学自然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97.69%。

2. 初中

全省共有普通初中1403所,比上年减少135所。其中,初级中学93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65所。招生374595人,比上年增加8565人,增长2.34%;在校生1093643人,比上年增加1078人,增长0.10%;毕业生380278人,比上年减少12840人,下降3.27%。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6%。

普通初中教职工117585人,比上年减少3063人,下降2.54%。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03536人,比上年减少2710人,下降2.55%。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3%。

表2  普通初中学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普通初中校舍建筑面积1618.7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37.88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5.15%,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7.51%,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7.65%,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7.72%,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97.01%。

四、特殊教育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7所,比上年增加1所。

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3487人,比上年减少11人,下降0.31%;在校生20738人,比上年减少335人,下降1.59%。其中,附设特教班在校生161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0.78%;随班就读在校生7898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38.08%;送教上门在校生4807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23.18%。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专任教师2122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共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923所,比上年减少5所。招生378111人,比上年减少10520人,下降2.71%;在校生1110631人,比上年增加9279人,增长0.84%;毕业生356058人,比上年增加30644人,增长9.4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70%。

1. 普通高中

全省共有普通高中508所,比上年减少9所。其中,完全中学216所、高级中学238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54所。招生228491人,比上年减少7148人,下降3.03%;在校生686908人,比上年增加3790人,增长0.55%;毕业生224880人,比上年增加17303人,增长8.34%。

普通高中教职工106257人,比上年减少1074人,下降1.00%。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64989人,比上年减少59人,下降0.09%。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95%。

表3  普通高中学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普通高中校舍建筑面积2045.0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0.68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2.5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5.28%,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5.47%,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5.28%,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95.28%。

2.中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415所,比上年增加4所。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85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5所,职业高中240所,技工学校75所。招生149620人,比上年减少3372人,下降2.20%,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39.57%;在校生423723人,比上年增加5489人,增长1.31%,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8.15%;毕业生131178人,比上年增加13341人,增长11.32%。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40485人,比上年增加1258人,增长3.21%。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32316人,比上年增加439人,增长1.38%。

六、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高等学校91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32所(含独立学院3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所,高职(专科)学校48所,成人高等学校9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4所。

研究生招生20201人,比上年增加1273人,增长6.73%;其中,博士生1151人,硕士生19050人。在学研究生55730人,比上年增加5476人,增长10.90%;其中,博士生4272人,硕士生51458人。毕业研究生14127人,比上年增加1842人,增长14.99%;其中,博士生581人,硕士生13546人。

普通本科招生148319人,比上年增加6248人,增长4.40%;在校生543231人,比上年增加10751人,增长2.02%;毕业生136315人,比上年增加3410人,增长2.57%。

职业本科招生6910人,比上年增加4058人,增长142.29%;在校生11607人,比上年增加6883人,增长145.70%。

高职(专科)招生154269人,比上年增加23871人,增长18.31%;在校生390872人,比上年增加37302人,增长10.55%;毕业生111859人,比上年增加25323人,增长29.26%。

成人本专科招生71105人,比上年增加12850人,增长22.06%;在校生177681人,比上年增加32532人,增长22.41 %;毕业生37597人,比上年增加10349人,增长37.98%。

表4  高等教育学校(机构)学生情况

普通、职业高等学校教职工64500人,比上年增加315人,增长0.49%。普通、职业高等教育专任教师42613人,比上年增加2408人,增长5.99%。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5230人,占总数的35.7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35341人,占总数的82.93%。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1231人,比上年减少11人。成人高等教育专任教师496人,比上年增加4人。

普通、职业高等学校占地面积6046.66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2.55 万平方米,增长0.54%。校舍建筑面积2583.77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95.81 万平方米,增长3.8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368086.25 万元,比上年增加102264.10 万元,增长8.08%。

七、民办教育

民办幼儿园3105所,比上年增加5所。入园幼儿120969人,比上年减少9433人,下降7.23%;在园幼儿447800人,比上年减少2168人,下降0.48%。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59所,比上年减少70所。招生65797人,比上年减少54647人,下降45.37%;在校生406622人,比上年减少127835人,下降23.92%。

民办普通高中151所,比上年减少14所。招生34119人,比上年减少5352人,下降13.56%;在校生104992人,比上年减少13416人,下降11.33%。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112所,比上年增加12所。招生29071人,比上年增加2080人,增长7.71%;在校生76780人,比上年增加5353人,增长7.49%。

民办高等学校12所(含独立学院3所)。普通、职业本专科招生45205人,比上年增加11206人,增长32.96%;在校生123352人,比上年增加11236人,增长10.02%。


注释:

[1] 学前教育入园幼儿、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2]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教育事业统计中的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 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4] 净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

[5]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普通初中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普通高中学校。

[6] 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

[7]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

[8] 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普通小学、普通初中和普通高中。

[9]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0] 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

[11] 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为学校产权与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之和。

[12]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