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法函[2013]17号
各有关高校: 为了更好地推进高校章程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健全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厅领导要求和年初工作安排,我厅将于5月20日至29日对高校章程制定工作进行督查,了解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打算。督查学校名单如下: 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中北大学、山西中医学院、忻州师范学院、晋中学院、太原工业学院、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治学院、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各有关学校于5月20日前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杜星 电话(传真):3046561。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