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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推动内涵发展、提升“三个能力”建设主题研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9-17 10:34:51  作者:  点击数: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推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本科院校开展推动内涵发展、提升“三个能力”建设主题研讨活动(以下简称研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总体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着力解决高等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协调发展的问题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改革任务。开展本次研讨活动,就是要增强高校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研究形成适合本校实际,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力争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争创一流。

    二、目标任务

    在学习、研究、调研的基础上,努力适应当前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态势,围绕内涵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三个能力”(即科技创新能力、服务综改能力和人才支撑能力)建设,研究确定学校办学定位,明确人才培养类型、科学研究任务、主要服务面向、质量标准要求,科学制定整体规划,细化实施方案,研究具体办法,找准工作抓手,明确推进时限。特别是一些行业背景鲜明和专业特色鲜明的学校,要重点讨论好、规划好和发展好原有的应用性、技能性的传统优势,走特色发展之路。要通过开展研讨活动,在全校上下形成共识,凝成合力,为学校的“十三五”发展做准备。

    三、讨论内容

    1、认真学习领会当前国家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国家和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战略需求。

    2、加强顶层设计,全方位研讨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3、以推动内涵发展,提升“三个能力”建设为主题,结合学校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现有发展条件,深入研讨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建设思路。

    4、根据学校实际,研讨具有本校特色的人才培养类型、科学研究任务、主要服务面向、质量标准要求。

    5、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按照省市共建的要求,各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和特点,研讨在全省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多元发展中,推进产学研用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新办法。

    四、活动方式

    研讨活动要由高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在全校范围内以学院(系)、学科、专业为单位逐层开展。活动可采用报告会、研讨会、基层调研、校内问卷调查、征集社会意见等多种方式。各高校要在各学院(系)、各学科、各专业研讨交流的基础上,组织校级层面的研讨交流。根据各高校活动开展的情况,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全省范围的研讨交流活动。

    五、活动时间

    2014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高校要成立研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开展研讨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大家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建言献策。领导干部要带头组织、参与活动,带头调查、研究相关问题。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

    紧密结合本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深化内涵发展、提升“三个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研究发展规划、明确类型定位,找准影响学校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凝练推动事业发展的有利因素,理清思路、形成共识、推进工作。

    (三)注重实效,形成成果。

    研讨活动要有的放矢,不走过场,既要明确优势和特色,更要查找差距和不足,各高校要在深入开展研讨活动的基础上总结提炼,最终形成讨论成果,并积极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最终将整个研讨活动落脚到形成新思路、找到新办法、采取新举措上来。

    (四)重视宣传,营造氛围。

    各高校要针对研讨活动进行有特色的宣传,充分利用专题网站、校园广播电视、校报专栏、活动简报等宣传阵地,注重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手段,开展网络宣传,增强实效性和影响力,为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省高教系统掀起广大师生员工人人关心学校发展,群策群力推动工作的良好局面。

    七、其它事宜

    请各高校于10月31日前将研讨活动总结(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做好活动成果汇报的准备工作。

    联 系 人:赵  伟

    联系电话:0351—3182138

    电子邮箱:sxjytgjc@163.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