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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初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14 15:47:10  作者:  点击数:

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初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晋教发函[2015]28号】的要求和2015年山西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布置会议精神,2015/2016学年初的综合统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太原工业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太工院发〔201560号】安排人员认真做好所属单位的数据统计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的数据将成为上级部门评估、考察、拨款的依据,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发展。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按时完成,把统计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各单位填表人对照上一年度格式逐项、认真填写电子表格,并打印纸质表格。单位负责人要严格审核,分别在每张表头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各单位要把统计信息数据做细做扎实,坚决杜绝统计工作中错报、误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五、各单位上报相关的统计报表或数据时,一定要以综合统计报表为依据,确保统计口径和数据的一致。

    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201491日(学年初)至2015831日(学年末)。

    2.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59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3.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201491日至20158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4.高基112 表中“建筑面积  47”指标项保留两位小数。

    高基511表中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计、“其中:危房”、当年新增校舍”、被外单位借用”、正在施工校舍建筑面积、“非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合计、“独立使用共同使用指标项保留两位小数。

    高基521表中“占地面积:计其中:绿化用地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图书:计其中:当年新增指标项的保留四位小数;“固定资产总值:计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计其中:当年新增其中:信息化设备资产值:计其中:软件指标项保留六位小数。

    高基921表中“合计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教工住宅其他用房指标项保留两位小数。

    高基922表中“面积指标项保留两位小数。

    综表进行相应调整。

    七、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发展与法规处联系。各单位务必于1023日前将报表(电子和纸质文档)报送发展与法规处。

    联系人:尹礼寿            电话:3566605

    特此通知

                        发展与法规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2015/2016学年初统计报表对口填报安排

 

附件:

2015/2016学年初统计报表对口填报安排

 

    教务处:高基112填写编号08-27号,高基311312321(编号1-6号)、322(第1-6列)、331(编号1-4号)、332(编号1-4号)、高基341(编号1-4号的第6列)

    继续教育部:高基112填写编号42号,高基313314321(编号7-14号)、322(第7-10列)、331(编号5-10号)、332(编号5-10号)、341(编号5-10号的第6列)

    组织部:高基3411列,高基4611

    宣传部:高基341345列,高基4613456

    人事处:高基411421422423424431441451(要求:提供新增专任教师学历、学位复印件、派遣证、人社厅入编材料、人事材料、调动材料复印件)

    学生处:高基112填写编号29号,高基3417列,高基931932(要求:提供心理咨询资格证书复印件)

    团  委:高基3412列,高基4612

    国有资产管理处:高基51152113列,高基52161 5列(要求:新增资产要提供资产明细及购买发票复印件,新增信息化设备资产要提供明细及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新增多媒体教师座位数要提供购买发票及相关协议复印件,新增校舍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要提供相关的竣工验收手续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工程预决算复印件,报废资产要提供明细及相关报废文件,其他有变动的数据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统计时间范围:2014.10.15---2015.8.31

    图书馆:高基521表第45列,高基52267列(要求:新增图书要提供图书明细、学校图书总数目明细、购买发票复印件,新增电子图书提供发票复印件)

    (统计时间范围:2014.10.15---2015.08.31

    网络与信息中心:高基52215列、89列,高基112表编号0607号(要求:信息化经费投入要列出支出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高基112表填写编号28

    体育系:高基112表填写编号32-36

    保卫处:高基112表填写编号49

    科技处:高基112表填写编号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