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晋教组办〔2020〕4号)要求,现就《总体方案》学习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0日
培训对象:全院干部、教师
培训方式:
(1)发展与法规处负责录制课程视频,并通过教务处网站“网络教学平台”上“教师发展”栏在线进行宣讲(主讲教师:苗湃林);
(2)全院干部教师通过“教师发展→在线课程→报名”报名进行网上学习。(网址:http://tit.ctld.chaoxing.com/course/newindex);
(3)各单位创新方式方法,利用“学习通”“腾讯会议”等平台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研讨交流。
发展与法规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