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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关于开展依法治校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3 14:37:29  作者:  点击数:

院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晋教法〔2021〕4 号文件)精神,学院拟开展依法治校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太原工业学院依法治校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中各自负责的指标,在《太原工业学院法治工作自评分数表》(见附件2)最后一列中填写“自评分数”

2.对照各自负责的指标撰写自评小结。小结要按照三级指标(评分点)顺序针对性回答:工作思路、具体举措、取得效果、存在问题。

3.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填写《太原工业学院2021年度法治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3)。

依法治校关系学校发展和师生利益,涉及学校方方面面。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并 4 月 28日(下周三)下午6:00前“自评分数表”“自评小结”和“任务清单”电子版发至邮箱:tgfzfg@163.com。

联系电话:3566605、3566180

注:主要涉及到的单位有: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发展与法规处、院工会、学生处、科技处院团委国有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园规划建设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教师工作部纪检办教务处等。(排名按指标顺序,其他单位也请积极配合。)

按省教育厅要求,法治工作年度任务清单进展情况将实行季报制度(本年度分别于 6 月20 日、9 月 20 日、12 月 20 日前报送)。届时发展与法规处将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报送进展情况。

 

 

学院普法(依法治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太原工业学院依法治校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

附件2《太原工业学院法治工作自评分数表》

附件3《太原工业学院2021年度法治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