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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章程已报山西省教育厅核准

时间:2013-11-27 14:51:48  作者:  点击数:

 

    大学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学校规章制度,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高校设立的法定条件和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据,也是传承学校历史传统、体现办学宗旨、彰显教育理念、积淀大学文化、凝练大学精神的重要载体。

    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我院于2012年3月启动了《太原工业学院章程》(以下简称“学院章程”)修订工作。

    在学院章程修订过程中,我院制定了《太原工业学院章程修订工作方案》,成立了章程修订工作委员会和章程起草工作组,进行了学习宣传、调查研究和学院章程(草案)的起草等工作。对拟定的章程(草案)通过召开座谈会、网络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的意见,充分吸收有益意见并反复进行修改。

    2013年10月15日,太原工业学院一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了章程(草案)2013年10月29日,学院第12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章程草案。2013年11月4日学院党委会对章程草案进行了讨论审定,形成了章程核准稿,已于11月22日报山西省教育厅章程核准委员会进行核准。

    学院章程包括教育基本制度和学院功能组织机构等九章内容,共一百三十九条,1.6万字。对于我院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保障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促进学院依法治校和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与法规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