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法〔2014〕4号
太原工业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第一届学校党委会第56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太原工业学院章程》,经山西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1次会议评议,2014年9月3日省教育厅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