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5日,由山西省教育厅组织的省高校章程制定工作推进培训会在山西工商学院举行。
本次培训会会期为一天,上午的会议由省教育厅巡视员武保旺主持,教育部法制办公室王大泉主任作了题为《高等学校章程制定与核准的若干问题》的报告。王主任从高校章程建设的要求与进展、章程建设的意义与作用、章程制定与核准的原则、制定章程要处理好的矛盾关系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下午的会议由省教育厅政策与法规处处长刘月琴主持,12所高校的代表就本校的章程建设情况作了汇报。省教育厅巡视员武保旺做了总结讲话,他要求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章程建设工作,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并做好有效实施。
我院副院长张长青和发展与法规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张副院长向大会汇报了我院章程建设情况。他首先回顾了我院章程的建设历程,他指出,我院高度重视章程在学院发展的地位,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依法办学对于一所新建本科院校的重要性,在2007年独立设置伊始,就组织起草了学院办学历史上第一部章程。我院成为山西省在《高等学校章程制订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颁布前已经完成章程制定的八所高校之一。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大学章程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2011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订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对全国高等学校大学章程建设从内容规划、建设时间、组织领导、保障机制诸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院领导班子经过深入思考和广泛讨论,一致认为促进学院科学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效能,最关键和最迫切的就是要加快推进章程建设,依法自主管理,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为此,我院在2012年7月设立了发展与法规处,进一步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正式启动了学院章程修订工作。2013年3月12日发布了《太原工业学院章程修订工作方案》(太工院发〔2013〕7 号),明确了章程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了章程修订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基本原则,明确了章程修订五个阶段的具体要求。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吴刚和院长霍世平担任主任的章程修订工作委员会和由院长霍世平担任组长的章程起草工作组。学院通过严格的修订程序确保了章程的质量,学院章程于2014年9月3日经省教育厅党组扩大会审议核准。可以说,章程修订过程是学院总结办学经验、探索办学规律、凝聚改革共识、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民主管理的过程。
张副院长还介绍了我院章程的五个主要特点以及在章程学习宣传,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和效果。
最后,张副院长以新建本科院校的视角着重谈了我院章程建设的几点体会和重要意义:领导重视是章程建设的重要保证;“开门立法”是章程修订的必要手段;总结我院特色和历史是章程建设的重要程序。章程建设有助于理顺学校与举办者的关系;章程建设能够明晰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职责,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章程建设能够保障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落实;章程建设有助于推动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目标的落实;章程建设有助于学校加强与企业社会建立合作关系。
会议过程中,我院的章程建设工作得到了与会领导的关注和认可。本次会议必将有助于推进我院科学发展和依法治校,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