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1工程”工作领导组各计划牵头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1331工程”重大突破和标志性成果的通知》精神,学院要求收集近年来(2016年1月1日—2017年9月1日)我院围绕实施“1331工程”(不限于“1331工程”支持项目,有关联、符合条件的成果均可统计)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具体要求如下:
1.请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填报《表3:获得科研奖励清单》,请党委学生工作部、院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思政部等单位协助。(比如参加国家级机器人大赛等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成果,填入《表3 获得科研奖励清单》)
2.请科技处牵头组织填报《表 1 入选国家级学科、团队和平台清单》《表 2 发表高水平论文清单》《表 3 获得科研奖励清单》《表 4 科研成果转化清单》《表 8 吸引“1331工程”建设资金清单》,请教务处、财务处、相关系部协助。
3.请人事处牵头填报《表 5 重大决策咨询报告清单》《表 6 培养高层次人才清单》《表 7 引进高层次人才清单》,请教务处、科技处、相关系部协助。
4.无法归类的成果请填入《表 9 其他重大突破或标志性成果》
请各牵头单位于2017年9月7日下午18:00前将填报表电子版、印证材料扫描件(比如:获奖证书等)等发至学院1331办公室(发展与法规处)邮箱:tgfzfg@163.com,联系电话:3566605,联系人:尹礼寿。
附件
高校实施“1331工程”重大突破和成果情况表
一、获得重大突破(2016年1月1日—2017年9月1日)
表 1 入选国家级学科、团队和平台清单
序号 |
重大突破成果 |
学科名称/研究方向 |
入选时间(年、月) |
团队带头人及骨干
(仅团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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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填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以下重大突破成果: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学科;入选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或教育部创新团队;入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入选国家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支持计划;入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入选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②学科、团队和平台依托单位必须是所填报单位。③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二、取得一流成果(2016年1月1日—2017年9月1日)
(一)高水平论文
表 2 发表高水平论文清单
序号 |
论文名称 |
作者 |
刊物名称 |
卷、期、页 |
发表时间(年、月)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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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填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在Science、Nature等顶尖期刊及其子刊上发表的论文和ESI高被引论文和热点论文,并在类别中注明(Science或Nature主刊论文、Science或Nature子刊论文、ESI高被引论文、ESI热点论文,《中国社会科学》、《求是》、《新华文摘》发表论文或全文转载);②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所填报单位。③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二)科研教学奖励
表 3 获得科研奖励清单
序号 |
成果名称 |
奖励类别 |
获奖等级 |
完成单位 |
获奖人员 |
授奖部门 |
获奖时间(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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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填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获奖,完成单位及获奖人员需备注排名情况。②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三)社会贡献
表 4 科研成果转化清单
序号 |
成果名称 |
完成人 |
完成时间(年、月) |
已取得经济效益(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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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填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成果转化创造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的科研成果,且完成人必须是本单位全职人员。②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表 5 重大决策咨询报告清单
序号 |
咨询报告名称 |
简要介绍(100字以内) |
批示或采纳情况 |
采纳时间(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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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填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有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所批示或采纳的咨询报告名称。②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四)高层次人才培养
表 6 培养高层次人才清单
注:①填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所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一类:两院院士;二类:中组部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三晋学者;三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青年三晋学者等高层次人才;②同一人涉及多个类别可在“人才类别”中予以注明。③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五)高层次人才引进
表 7 引进高层次人才清单
注:①填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一类:两院院士;二类:中组部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千人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一、二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首位人员;三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千人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等;②同一人涉及多个类别可在“人才类别”中予以注明;③全职引进人才及其团队的请在备注中标明。④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三、吸引“1331工程”建设资金(2016年1月1日—2017年9月1日)
表 8 吸引“1331工程”建设资金清单
序号 |
资金金额 |
资金来源 |
参与“1331工程”建设的项目 |
资金到账时间(年、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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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填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吸引社会资本或争取地方建设资金参与“1331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②所填报项目资金必须是已到账或投入使用资金。③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四、其他重大突破或标志性成果(2016年1月1日—2017年9月1日)
表 9 其他重大突破或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