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晋教法函〔2021〕36号)要求,经12月22日院长办公会和24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学院启动章程修订工作,并审议通过了“章程修订工作方案”。
章程修订工作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修订原则等九个部分。要求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章程修订的重要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章程修订工作,为建设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工业大学提供制度保障。方案提出章程修订的四项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落实;规范程序,依法推进;保持稳定,坚持特色;发扬民主,科学论证。提供了四类规范性文件作为修订的依据和参考。明确了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强化对章程修订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的章程修订工作领导组,确定了工作的日程安排和工作分工,并就做好章程修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以确保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