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教育政策法制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1、协调做好我省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国家教改办的要求,及时将我省的3个国家级改革项目改革推进情况、支持政策申请、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等分项目逐月上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管理系统。虽然我省的国家级改革项目较少,但我省围绕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召开的会议、出台的文件和产生的典型经验,在全国统计排名居中。二是积极推荐上报改革典型,分别于2月、5月、7月三次集中将我省的教育改革先进典型推荐上报国家教改办。其中晋中市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企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和1个省级改革试点项目“顶岗实习---置换培训联动机制的改革与实践”等3个项目分别被刊发在国家教改简报[2012]第8期和[2012]第46期。三是做好有关文稿的撰写和上报工作。完成了《山西省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两周年总结报告》和题为《贯彻实施规划纲要 推动山西科学发展》的王君省长谈教育署名文章。
2、全面启动我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山西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研究确定了95个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了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将95个试点项目按照业务类型分解到16个相关处室,要求各处室将改革试点项目与年度工作统筹安排、同步指导、相互促进,共同落实,确保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顺利实施。4月13日召开了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工作暨培训会,对下一步做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晋中市教育局和省学位办就承担的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进行了介绍,邀请专家就省级试点项目进行了针对性点评和专题培训。开辟了山西省教改试点信息交流QQ平台,建立了教育体制改革信息上报制度,要求试点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及时将国家和省教改简报、相关政策、最新动态上传共享,方便试点单位之间相互切磋交流、了解改革形势和最新政策等,推动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编发了13期省级教改简报,及时将国家、省有关教改的重要精神、改革试点项目的典型经验等印发各试点单位,方便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参考和学习借鉴。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
1、坚持厅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观看了由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关于“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专题视频讲座,对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设定、程序及有关要求进行了系统的学习。贯彻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读本>的通知》,为机关全体干部配发并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读本》的学习活动。
2、认真做好教育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合理界定了各职能处室的法定职权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处室和专家意见。研究起草了《山西省教育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山西省教育厅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山西省教育厅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和评查制度》等10项配套制度。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政府法制办对全省教育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检查的工作方案》。5月份,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专家对11个市和22个县级教育局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并组织了工作交流和讨论,对教育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份,与省法制办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太原、大同、吕梁、晋城、运城、临汾六市教育局、部分县教育局及学校,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反馈意见等形式,对六市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从检查情况看,各市教育部门能够以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高效型职能部门为目标,结合教育系统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实际,积极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通过检查认真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改进工作,提升教育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我厅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审核注册。
3、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2]3号)、省审改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的工作方案》(晋审改办发[2012]1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首先,及时制定下发了《山西省教育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工作方案》(晋教办[2012]15号)。重新调整和充实了教育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并按照方案中制定的七项工作内容有步骤地推进。其次,按照“能减少的减少、能合并的合并、能改为备案管理的改为备案管理”的原则,对原有行政审批事项逐一进行自查,提出保留、取消、下放、合并、新增、暂不公布的意见和建议。经省政府审改办批准,我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3项,合并2项,转为日常工作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1项,取消调整后我厅保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1项减少为5项,教育部下放到省级3项,最终省教育厅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为8项。第三,按照审改办要求,对最终确定的8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流程再造工作,编制了《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卡》、审批流程图。审批流程控制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四个环节,明确审批环节名称、办理时限、及具体操作程序等内容,使审批流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4、行政审批窗口运行良好。按照省效能办关于《山西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窗口日常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每天坚守岗位,保证行政审批窗口工作时间“零”缺位;完善行政审批窗口工作程序,做到来件即登记、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办件录入电子监察系统日期与实际办结日期一致等;实时跟踪监测录入电子监察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全年共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03件,无逾期、红黄牌警告情况发生。
5、认真做好地方教育立法工作。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上位法的修订情况,拟对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省政府规章《山西省教育督导规定》进行修订,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条例》制定出台《山西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以上立法项目已报省政府法制办列入(2013——2017)五年立法规划。同时,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规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对以我厅为行政执法主体的现行有效的6件地方性法规、4个省政府规章和40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行政强制规定的集中清理。对涉及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艾滋病患者歧视性规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对《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就业条例(修订草案)》等19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6、加强高校章程建设。组织我省37所高校参加了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研讨培训,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的意见》,安排部署了我省高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启动了章程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7、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根据山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和要求,分别制定了山西省教育厅特殊人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对所承担的职责及任务进行了分工。
三、大力加强普法工作
1、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主动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与团省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单位联合主办了“黄河律师杯”第二届山西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21所高校选手参加了比赛,经过预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太原师范学院等9个学校团体奖,16个单位获组织奖,47名大学生获个人奖,21名教师获指导教师奖。
2、组织大学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与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开展了“法律进乡村”工作,组织安排我省10所高校千名大学生开展暑期送法下乡活动,高校法学专业学生面向全省广大农村,深入开展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并开展法治指数问卷调查活动,广泛了解和掌握普法二十余年来基层社会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及依法治理状况,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社会普法工作提供智力和资源支持,为推进依法治村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3、开展“禁毒蓝丝带佩戴活动”,推动教育系统禁毒教育宣传工作的常态化。与省禁毒办组织开展了全省中小学“禁毒蓝丝带佩戴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毒品危害,增进禁毒自律意识,增强人人参与禁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佩戴禁毒蓝丝带的实际行动参与禁毒斗争。全省有22所中小学被省禁毒委确定为“山西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23名教师被评为“山西省优秀禁毒教育工作者”。组织中小学师生开展了禁毒感言有奖征集活动,有100名学生、23名教师获奖。
4、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每年的8月是我省“依法行政宣传月”,印发了《省教育厅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了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创优发展环境,加快依法治教进程”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取得了很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