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工党发〔2014〕43号
院属各单位:
《太原工业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已经学院一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2013年10月29日第12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2013年11月4日学院党委会议审定,并经山西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1次会议评议,2014年9月3日省教育厅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以《山西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号)》(晋教法〔2014〕4号)予以核准。
学院依法发布章程的正式文本,并向全校和社会公开。
学院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希望各单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章程活动,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章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章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章程的基本内容,联系实际,在全校形成学习章程、遵守章程、维护章程的良好氛围。
附件:《太原工业学院章程》
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太原工业学院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