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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及其借鉴意义

时间:2014-05-29 08:29:31  作者:  点击数:

 

李桂山 郭洋

  多年来,加拿大一直以“向社会索取资源”为理念,以“高校与行业联姻”为宗旨,积极努力推进产学结合,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加拿大高校有关人士认为,产学合作教育便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催化剂。加拿大的产学合作教育可以和日本的“产学官联合制”相媲美。日本的这一制度涉及到大学、企业、研究机构和政府机构,特别注重政府机构的协调作用,努力把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无独有偶,加拿大的产学合作教育也以其鲜明的特点起了人们的关注。

  一、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特点及原则

  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英文是co-operative education。英语前缀co-,首要意义为“在一起”、“共同”;co-operative,意为“一起行动起来的”“共同操作”,一般译作“合作”。co-operativeeducation就是“产学合作教育”。我们自然要问:谁与谁合作?其实,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主要是企业,也有商业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合作、互动。简单地说,就是高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去劳动、实习并参与科技项目。校园内的理论课程学习与校园外的社会实践工作相结合,使这项制度涉及范围甚广。

  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起源于滑铁卢大学,于1957年建校伊始就开始实施,并逐步发展为办学特色。随后,加拿大近百所高校进入模仿和跟踪阶段,陆续借鉴和发展了滑铁卢大学的经验。尤其是在1970年以后,高校产学合作教育开始在加拿大全国各地全面展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加拿大政府不断紧缩科研经费,高校科研人员的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教授、学者纷纷走出校园,主动与校外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高校通过技术转让获得了一些额外经费;另一方面,高校科研人员也在与企业的关系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强化了教学和科研的针对性。以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为例,通过近年来同各大企业的产学合作,该校已经创立了71家公司,吸引了6.43亿加元的外来投资,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创造了1500多个就业机会。

  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成功之处是构建了高校、学生、企业三方,乃至包括政府在内的多主体共赢合作机制,这种合作模式培养了一大批了解企业状况、具备实际动手能力的毕业生。学生将专业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已经成为加拿大高校办学的一大特色,促进了产、学、研三方面的发展。

  加拿大产学合作教育的宗旨,是帮助青年学生很好地完成从学校学习到社会工作的转变,培养他们成为有社会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产学合作教育有以下4项原则:校方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产学教育合约,合约中要包括用人方面的培训计划。双方把产学教育看作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一旦签订合约,就要严格执行,用人方要为学生制订出书面培训计划,并设定阶段评估、最后达标测评体系;培训计划要在资深教师(certified teacher)的监督下执行。这条原则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该教师要仔细阅读和研究培训计划,最终确定学生是否符合要求,而并不是以用人方的观点为标准;其二,用人方不能随意更改合约条款。校内的教学环节必须与培训相结合,提升实践教学的效果。这条原则表明,产学合作教育的工作和劳动部分必须与专业相关;参加实践的学生完成200~300个小时的单位工作后,才能获得相应报酬。这条原则只是一种一般的规定,工作时间的多少,由高校、学生和用人单位根据情况协商决定,并不是整齐划一的。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大学不像滑铁卢大学安排那么多的校外生产实践活动,但也都相应地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一段时间,组织学生到企业进行实践教学,这就为校园内的理论学习与校园外的社会实践工作相结合在时间上提供了保证。

  在产学合作教育制度下,学生把在课堂中学到的理论知识转化到社会实践中,同时将生产活动中得到的实践知识反馈到课堂上。这就要求教师的授课内容不断更新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实践的要求。一方面,学生在参加产学合作教育前需要准备好简历,其中包括自己学习专业的标示;学校审查通过后,允许其参加上岗前的培训。另一方面,加拿大于1979年建立了课程授权理事会(Accreditation Council)。该理事会为了规范本国学校的产学合作教育计划,要求各校都要达到6项标准。其中第一项就是每一种校外工作都需要通过学校批准,以确保其适应学生的实践活动。这两方面的规定为学生和用人单位在专业对口方面都作了良好和充分的准备,这就为学习与工作的结合提供了内容上的保证。

  此外,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实践既获得了相应的报酬,也自主参与了社会交流,并逐步接近自我价值的实现。在加拿大多元社会赋予的人生理念中,这些实践除了可以实现一些基本的需求外,更重要的则是青年学生们的劳动价值取向的塑造和培养,以及在未来社会工作方面游刃有余的禀赋。因此,从社会意识层面来看,产学合作教育的实施为学生在社会中的角色扮演提供了思想框架方面的保证。

  二、加拿大产学合作教育制度下的机构及其职能

  在加拿大产学合作教育体系下有一系列机构,有的机构负责宣传,有的机构为其服务,也有专门的监督机构,由此形成完整的配套系统,促使整个产学合作教育体系的发展。

  加拿大产学合作教育制度的健康发展,得益于不同历史时期教育家的支持。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的教育要求,加拿大各个时期的教育家、企业家以及教育工作者致力于建立一种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为一体的新型的现代化教育制度。加拿大产学合作教育制度在这一时期的出现,正是教育家、企业家、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

  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代表机构是加拿大学院和大学合作教育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Co-operative Education,CAFCE)。该协会内设会长和指导委员会,其成员由各省协会推选。协会在以下各省设有分会:不列颠哥伦比亚、阿尔伯塔、萨斯喀彻温、马尼托巴、安大略、魁北克、新不伦瑞克、新斯科舍、爱德华王子岛、纽芬兰、育空地区、西北地区(现已从努纳武特地区分出)。

  之所以设立这样的协会,是因为加拿大的联邦政府一直未设教育部。为了协调各省的高校产学合作教育工作,有必要设立这样的全国性机构。随着加拿大职业教育的发展,联邦政府对产学合作教育越来越重视。为了鼓励大学实行产学合作教育,加拿大联邦政府加大了对整个校区的拨款力度,这也表明,联邦政府对这一事项的管理权限接近于各省政府的权限。结果是联邦政府与加拿大学院和大学合作教育协会(CAFCE)达成协议,支持该协会各省分会的工作。

  安大略省是最早成立产学合作教育协会的,该省参加产学合作教育的学生现在每年都多达4.5万人左右。这个规模对其他省份都有吸引力,于是各省纷纷建立类似机构(虽然各省并非完全相同),从事同样的工作。

  产学合作教育和职业服务中心(Co-operative Education & Career Services,CECS)是一个重要的中间机构,在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架设沟通和交流的桥梁。其基本任务是为学生寻找工作机会,为用人单位寻找合格的学生。为学生提供各种培训和咨询,通过举办讲座、招聘会和约见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求职培训,并在工作学期对学生进行跟踪,至少访问用人单位两次。它有100余名职员,每年都要为一万余名学生和3000多家用人单位的“互配”做大量工作(约有1/3的学生希望6个工作学期能从事5~6份不同的工作)。每个周期的程序运行如下:发布雇主名单→学生递交申请→组织面试(大多数集中在校园内面试)→确定工作单位→学校审批→落选者二次分配→定期访问雇佣单位→工作评估报告→教授评分。CECS的职员称做这类事情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仅是组织“人才招聘会”就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为人数众多,安排面试场地就是一个大问题。学生的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临时处理,如申请辞职、申请调整学习和工作时间、申请调整面试时间等等。

  随着参与产学合作教育的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以及其他大学也参与该项目的竞争,为广大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工作和实习机会已经成为该中心的一个重要课题。比如,CECS可以为学生提供每个学期510加元的有偿服务的工作机会。CECS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一个数据库中心,学生和雇佣单位可输入各自的需求及信息,便于实施双向选择。每年服务中心都要向学校提交一份评估报告,同时分发给各个学院。

  为了让如此庞大的系统有条不紊地运行,该中心不仅需要不断改进它们的信息技术处理系统,还要为学生和雇主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它们的职员不仅需要与老雇主保持良好的关系,还要寻找能够提供长期工作岗位的新合作伙伴。因为这些用人单位80%都不在当地,所以该中心的职员们要奔赴不同的地区,为学生寻找获得工作岗位的机会;由于很多学生没有求职和工作经验,所以,产学合作教育职业服务中心的职员还担当了指导学生填写简历和提高面试的技巧的任务。

  产学合作教育成效突出的滑铁卢大学还专门设有产学合作教育学生理事会(Co-operative Students' Council,CSC)。它从属于学生会,由来自各院系的学生代表组成,主要目的是为学生提供CECS的政策与程序的制定,并把学生关心的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

  CSC的主席由学生会主管教学的副主席担任。其主要功能是:总结和交流良好的实践经验;监控产学合作的教育质量;为学校和院系创造发展的机会,并负责审批新的产学合作教育计划。产学合作教育理事会的成员包括各个院系、产学合作教育部、学生、非产学合作教育的用人单位等方面的代表。理事会对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校长负责。

  学校要求各学院必须安排一名职员专门负责产学合作教育工作,并明确一位副院长主管该项工作,同时要求每位教职工都来关注产学合作教育计划。对于刚来学校工作的新教工,产学合作教育是岗前培训的一部分,使其充分了解和理解产学合作教育,尽其所能为学生提供帮助。总而言之,产学合作教育是“全员”参与的计划。

  三、产学合作教育制度的理论问题——实践中的知识

  以上叙述的是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实际意义,这一部分将着重阐述理论问题。在工作的场合能学到什么?在产学合作教育的环境中学习、知识与经验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或概括地说,在工作中学习,其定义是什么?学者马西克说,在工作中学习,“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个人和工作小组对自身经验的思考,就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他又通过论证说明,在工作中学习,涉及到参与者之间目标的确定和目标的实现,涉及到参与者的作用和责任的转换。华特金斯又在上述基础上扩展了这一观点,提出了4种不同的学习类型:非正式学习、正式学习、偶然学习以及非学习。他认为行动和思考中的学习是非正式学习,没有行动但有思考的学习是正式学习,没有思考但在行动中学习是偶然学习,没有思考、没有行动的学习是非学习。

  有些学者,如蒙尼(H.Muny)等人认为,上述理论观点并不适用于产学合作教育环境中关于学习的研究。他们认为经验固然重要,但工作场所的教师和指导者的计划(规划)及教导也不可忽视,关于产学合作教育的任何理论框架都必须包含这些因素。同样,理论框架还必须说明这种特定环境下的经验知识的特点,还必须提供对经验学习的认识观,借以确定指导的特点,从而提高工作环境中的学习质量。

  但工作场合与学校环境毕竟不同,前者的首要任务是工作,而后者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学生来到工作场合就要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管理常规,做好日常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学生、教师、指导者的有效参与就非常重要。只有有效地参与才能获得知识,即获得“处于某种境地的知识”(situated knowledge),这种观点的理论根据源自于拉夫等人的著作。

  拉夫于1988年发表的专著《实践中的认知》提出了同名命题。这个命题至少有两层意思:一是认知来自实践,二是认知受到实践的制约。拉夫和温格尔于1991年发表的专著论证了处于某种境地的学习可以获得知识,从而说明通过边缘参与(也就是学生的参与)获得知识是合理的,这样的说法在逻辑上是正确的。索恩于1983年发表的著作也非常有用。

  作者在该书中通过例子论证了行动中的知识是知识的合理形式,由此衍生出的观点是:经验本身就具有权威性。上述这些理论都很重要,它们与我们所熟悉的命题——实践出真知相吻合,更进一步论证了在某一个领域的实践能够获得与这一领域相关的知识。这种理论强调认知的社会性,这无疑是正确的,也为时间所证明。但需要指出的是,事情还有另一面,即人的主观能动的一面,否则就不能说明个人在同一环境中的实践所获得的知识更全面和深刻。我们的观点是,要珍惜产学相结合所提供的机会,努力参与实际活动,同时要发挥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思考,以获得丰富的真知,认知在这里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认知问题,国外研究日益发展,现已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学科研究基础的语言学,其本身就有许多学派在同时研究认知问题。

  关于语言学中的主流学派生成语法的观点,其奠基者认为,人脑中存在着生成语言的机制,并为求证这一机制的存在而作出了持续不懈的努力。近年来,该学派主要“关注语言学和脑科学的学科整合问题的研究,并提出神经语言学与语言学原则上没有区别的观点,肯定了神经语言学作为当代语言学主流形态的发展趋势”(见《语言科学》2010年3月号,第123页)。这是从语言学的角度研究认知机制的最新发展,而要进一步证实这种观点,一是心理方面的证明,再则是实践的证明,完好的结果当然是这两者的和谐结合。

  四、产学合作教育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虽然我国的国情与加拿大的国情有很大差异,但是加拿大高校产学合作教育体系所蕴涵的精英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精神对我国高校的产学合作教育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其制度、体系和特点等方面都值得我们参考和学习,也值得我们根据自己的国情灵活应用。

  加拿大高校在合作教育方面能够走在世界前列,其成功经验之一就是通过税收政策来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调动企业参加合作教育的积极性。以加拿大安大略省为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或者公司每接收一个学生参与合作教育,就可以去税务机关减免相应税收,接收学生越多,减免税收就越多。因此,我国在发展产学合作教育的过程中也需要有国家层面上的支持政策出台。除了国家政策的支撑,我们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

  提高我国高校对产学合作教育的认识,加强宣传。加拿大的产学合作教育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功,与他们对于产学合作教育的深刻认识以及多方面的大力宣传是分不开的。

  提高认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深入了解产学合作教育,提高对产学合作教育自身规律的认识,特别是运行规律的认识;二是通过产学合作教育作为一种先进、科学的教育模式和教育计划对于提高人才质量培养、办学水平、促进企业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对产学合作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

  加强宣传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宣传产学合作教育的重要作用和巨大优势,尤其要加强对学生和家长、对产业界和雇主的宣传,加深他们的理解,吸引他们参与产学合作教育。在加拿大,国防、核电、军队研究机构这样的要害部门也愿意雇用信誉好的大学本科生参与项目开发,他们对于学生的信任不能不令人赞叹。相比之下,国内企事业单位对于实习学生的使用却不够信任。

  诚然,实施这种模式更需要学校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方面,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使其意识到参与实习工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高校要与一些知名用人单位主动协商,使资助学生转为提供实践机会,同时积极宣传,为用人单位带来节省培训成本与引入优秀人才的双重效应。

  二是要加强向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宣传,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建立产学合作和培养高校人才的政府投入机制,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通过宏观指导、微观协调来推动产学合作,以最终解决学生在教学实习和工作实践中的经费紧张问题。

  三是在高校内部也要加强宣传,更新校园教学观念,促进学校和教师对产学合作教育的理解与支持,推动产学合作教育在学校的发展。

  在加拿大,许多高校都设置了人数可观、责任重大而工作效率较高的教育与职业服务中心,还专门组建了研究中心和顾问机构。

  随着实习和就业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高校就业服务中心、实习中心等部门的职责也应相应加重,尤其是要加强面向学生与用人单位的“中介”服务能力。例如,学生与用人单位要签订有偿实习合同,就业服务中心、实习中心要运用合同法、保险制度等为学生提供薪酬、违约责任、事故处理等指导服务。就业服务中心、实习中心还需要与企业进行广泛的联系,拓展合作机会。此外,就业服务中心还要认真鉴别用人单位的资质问题。

  五、结束语

  20多年来,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在中国的高等教育改革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基本方法和途径。无论是在高等教育职业发展层面、本科教育培养模式层面,还是在研究生人才培养教育层面,产学合作教育模式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高等教育强国是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基本路径。未来的国际竞争和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越来越依赖于数以千万计的掌握了现代知识和技能的各个类型、各个层次的高素质人才。因此,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必将在中国教育改革的浪潮中大放异彩。

(刊载于《国外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