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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发展规划部相关职责

时间:2012-08-24 11:41:09  作者:  点击数:

发展规划部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部是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性政策研究和法律事务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学院授权,组织起草、修订学院章程文本草案,组织师生学习贯彻学院章程。

二、组织起草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协助制定专项规划,督促规划落实。    

三、围绕学院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四、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五、代理学院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维护学院合法权益;根据需要,审阅学院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负责学院师生的法律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参与学院规范性文件的审议和修订工作。

六、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院授权,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学院章程文本草案,组织师生学习贯彻学院章程。

二、组织起草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协助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检查、监督学院发展规划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落实。

三、组织学院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撰专题研究报告。

四、组织、协调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五、组织学院合同协议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师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学院规范性文件的审议和修订工作。

六、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一、在部长的领导下,协助做好发展规划部日常管理工作。

二、具体负责组织起草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初稿。

三、具体负责组织起草有关专题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咨询报告等。

四、组织收集、整理党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和高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五、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编印《太工决策参考》。

七、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发展规划部法律顾问岗位职责

一、为学院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二、参与学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

三、受学院的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

四、根据学院需要,以法律顾问身份代理学院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五、审查学院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并提出审阅意见。协助学院管理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六、根据学院的需要,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起草、谈判和签约,并监督其履行。

七、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律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

八、为学院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

九、根据学院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十、研究学院制度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为依法治校具体实践提供参考。

十一、及时为学院提供国家和本地新颁布的同学院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信息。

十二、完成院党委和院长交办的其他涉及政策和法律的事务。

十三、完成发展规划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部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发展规划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具体负责起草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初稿。

三、具体负责起草有关专题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或咨询报告等。

四、及时收集、整理党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和高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五、具体负责教职工法律、法规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的工作。

六、具体负责编印《太工决策参考》。

七、具体负责发展与法规处网站的管理维护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八、具体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九、协助做好合同协议的审核工作。

十、起草本部门计划、总结等文本。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