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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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本科院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思考

时间:2015-09-02 16:40:14  作者:  点击数:

    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既有“规定动作”也有“自选动作”,不同类型的高校面临的难度、复杂性也不相同。从数量上看,地方本科院校是我国高等院校的主力军;从招生数看,地方本科院校承担了大众化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与其他类型的高校相比,地方本科院校具有与众不同的历史和现状,其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我国高等教育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整体水平,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迫切要求。地方本科院校在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具体操作中,应运用系统性、综合性、辩证性的全域分析方法,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方法和途径。

    一、在坚持共同内核与突出个体特征之间保持张力

    现代大学制度是由共同内核和个体特征组成的复合体。在高等教育国际化、大众化、现代化的历程中,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并形成了多元化的高等教育体系。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和不同运行机制的大学,其办学理念、师生规模、内部结构、对外关系等存在巨大差异,不可能用某种具体的大学制度去管理形态迥异的大学。

    在我国,“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是所有高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必须坚持的共同内核,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不能脱离现行政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框架。地方本科院校以大学的本质和特性为根基,以地方历史文化传统为土壤,在坚持共同内核的基础上,应该根据学校的定位、层次、归属等个体特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具有个性特色的大学制度,突出地方性和校本性,赋予制度以现实的力量,实现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有机统一。如探索建立董事会制度,由地方政府中的教育、财政、发改委、人社局和学校党委、行政等负责人担任董事会成员,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一致。校长相当于企业的CEO,具体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这样就解决了“权责不清”问题,理顺了学校内部关系,决策责任由一把手负责,即党委书记、董事长负责,执行责任由校长负责,这种探索对地方本科院校来说具有一定优势。又如地方本科院校在改革人才培养制度、产学研制度、专业学科建设制度等都要考虑地方的产业结构调整、人才需求等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突出地方性,彰显个体特征,从趋同到求异,否则制度改革难以成功。正如康德尔所言:“学校之外的事情比学校内部的事情更重要,它们制约并说明校内的事情。”大学是遗传与环境的产物,大学制度也是遗传与环境的产物。现代大学制度具有多样性,与高等教育的层次性相适应。地方本科院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应从实际出发,有所改变、取舍或彻底变革,避免邯郸学步或东施效颦。要在坚持共同内核与突出个体特征之间保持必要张力,克服非彼即此的思维定势,避免走极端。

    二、在优化内部治理与推进外部治理之间互动耦合

    大学治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部分。大学治理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前者是指大学为履行基本职能所构建的教学制度、科研制度、教职员工管理制度等,涉及党委与行政的关系、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等,主要以大学章程来规范学校的管理,制约各种权力的运作。后者是指大学外部的制度安排及其环境,如教育行政部门对大学的管理、社会力量对大学的制约等,涉及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大学与其他大学的关系。处理好这两类治理有助于协调大学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使矛盾以制度化方式得以和平解决,从而变对立为对话,变单赢为双赢,变冲突为合作,促进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地方本科院校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面临内部关系难优化、外部关系难处理的困境。就内部而言,学术权力难以与行政权力制衡,行政权力过多介入学术事务,甚至包办学术事务,学术权力的主体及学术组织作用淡化。一些学术组织要么形同虚设,要么泛化为行政组织,有效作用难以发挥。就外部而言,存在着“二级办学三级管理”、“三级办学二级管理”等问题。

    地方本科院校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似乎演变为一种依附关系,导致地方本科院校领导难以完全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习惯于盲目揣摩并服从地方政府意志,更多关注如何从地方政府获取更多资源。大学治理是地方本科院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石,是依法自主办学必然选择,其实质是建立能够应对内部冲突以及高校与社会矛盾的决策权结构。完善外部治理有利于改变地方政府集举办权、办学权、管理权于一身的现象,完善地方本科院校的法人制度,协调大学与政府、社会的关系,获取并行使大学办学自主权,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良好的内部治理有利于规范内部各类关系,有利于决策权与行政权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促进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构建高效的运行机制。地方本科院校提高内部治理水平,推进外部治理,使二者互动耦合,必将大大促进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

    三、在遵循育人规律与彰显办学特色之间兼顾统筹

    现代大学制度的设计要以育人规律为依据,充分考虑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利于大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办学特色是高校在发展历程中形成的比较持久稳定的发展方式,是一所高校的优势所在。办学特色的形成需要制度尤其是现代大学制度提供可靠保障。没有现代大学制度,办学特色无法转化为办学行为,没有体现办学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将走向“千校一面”,生命力也不会强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在日趋激烈的高等教育竞争的背景下,走特色办学之路成为高校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以特色求发展已经成为地方本科院校领导的共识。但是在现实中,违背育人规律的行为时有发生,特色趋同化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影响到地方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其根源在于现行的大学制度。地方本科院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要考虑到发展特色学科、特色专业、特色产学研模式、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等对制度创新提出的新要求,用制度体现办学特色。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是地方本科院校彰显办学特色的必然选择,地方本科院校把办学特色渗透到现代大学制度之中,才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竞争力。彰显办学特色却违背育人规律的现代大学制度将使地方本科院校培养的学生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遵循育人规律却遮蔽办学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将使地方本科院校的发展步入困境。统筹兼顾育人规律与办学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将为地方本科院校提供活力源泉和创新环境。

    四、在展示现代性与确保有效性之间切合匹配

    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在大学特有本体性和固有传统的基础之上,是传统因素、现代元素、未来质素的复合体,兼顾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其现代意义并非完全断绝与传统大学的所有联系、抛弃大学与生俱来的内在本质和逻辑。当下所谈的现代大学制度始于以柏林大学为代表的“现代大学”所形成的“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大学自治”等一系列制度。地方本科院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必须要增强现代性,即包含更新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形成科学、理性的制度体系,且有利于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困难。

    现代大学制度是指能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确保大学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规则,有效性是衡量现代性的标准。有效性包括效率和效益两点,即有效的现代大学制度一方面可以提高大学的工作效率,节约运行成本;另一方面,在履行基本职能方面获取显著的社会效益。“当改革扎根于富饶的土壤,与现有的体系和谐时,就比较容易得到实施。”地方本科院校制定现代大学制度并非完全推翻现行的大学制度,而是按照“保留适用的、废止无效的、修订欠缺的、补充不足的”的基本要求,在广泛调研校情和地方状况的基础上,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分类清理、修订和完善,避免制度的重复、交叉和冲突,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地方本科院校增强现代大学制度的有效性要考虑三点:一要体现合法性。合法性是任何一个社会组织赖以存在的基础。现代大学制度的合法性是指其符合地方本科院校相关利益主体的合理需求和价值诉求。二要体现逻辑性,构建现代大学制度需要注意权利与责任的对称、制度设计的法律基础等,克服权宜性思维和行为习惯。三要体现可行性,即符合学校和地方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制度的执行者易于把握和操作。有效性是衡量现代性的标准,现代性是确保有效性的基础。地方本科院校在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过程中,要以现代性作为出发点,以有效性作为支撑点,力求二者切合匹配,使现代大学制度的应有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五、在追求应然价值与解决实然困境之间缩小裂痕

    大学制度改革是一项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其自身的价值诉求。现代大学制度的应然价值体现在助推高校较好地履行基本职能,即确保为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活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最大限度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制度是学校一切工作的‘灵魂’。哪里制度稳定,那里便一切稳定;哪里制度动摇,那里便一切动摇;哪里制度松垮,那里便一切松垮和混乱。”制度不仅是高校开展各种活动的要素,而且还构成了一种特殊环境,对高校正常运行起着重要保障作用。在高效的制度环境下,可使得高校内部人、财、物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利用最大化,推动高校又好又快发展;相反,在低效的制度环境下,高校的发展必将受阻。有学者通过指数评价分析,认为从1995年到2005年学术权力在政府与高校之间的下放程度指数仅从0.611变为0.615,变化很小,很显然,其根源是现行的办学体制。

    在具体实践中,一些高校尤其是地方本科院校在实现基本职能方面存在力度不大、平衡性不强等问题。部分地方本科院校不充分考虑地方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侧重培养研究型人才;科研项目没有与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很好地结合起来;教师对教学不够重视,教学质量不高;对地方文化的研究不深、传播不力。这些问题的存在意味着现行的大学制度有效性在递减,无法满足地方发展对地方本科院校提出的新要求、新需要。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决定效率,不同的制度对应不同的效率。同样的资源在不同高校的利用水平是不一样的,究其原因,是制度差异造成的。当下地方本科院校改革和发展遇到的困境追根求源是现行的大学制度存在缺陷,生命力日渐衰退,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地方高等教育。换言之,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即以现代大学制度代替现行大学制度。斯坦福大学用10年时间,完成由一所普通私立大学到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转变,主要归功于该校实行了硅谷科技园模式,建立了开放的大学组织制度。芝加哥大学在20世纪30年代能够迅速崛起,其关键措施就在于建立了各种合作研究委员会制度。英国历史学家科班在分析了中世纪大学之后认为,制度建设与大学发展存在必然的关联,他强调:“中世纪大学的历史加强了这样的观点,如果要使智力活动的契机不被消散,那么在取得学术成就之后,必须迅速做出制度上的反应。缺乏固定的组织,在开始时也许为自由探究提供机会,但是经久不息和有控制的发展只有通过制度上的构架才能得到。”地方本科院校应立足于校情和地方情况,确定现代大学制度应然的价值诉求,在实践中解决困扰学校发展和改革的障碍和矛盾,最终提高育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