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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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协调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二论牢固树立新的教育发展理念

时间:2016-01-30 13:21:57  作者:中国教育报评论员  点击数:

   “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调整教育结构”“进一步缩小教育资源配置的城乡、区域、校际差距,继续提高贫困家庭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比例”“进一步提升教学和研究水平,重视加强创业创新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育更多管用实用的高技能人才、创新人才和拔尖人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对教育工作的批示中提出的三个“进一步”,深刻阐明了“十三五”时期教育协调发展的战略方位。201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实实在在地把提高质量作为新时期我国教育工作的主题,并将优化教育结构作为提高质量的主攻方向。

  教育结构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教育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深层问题。站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以协调发展优化教育结构,解决教育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是直面痛点、主动出击的务实担当之举。

  经济学上有一个木桶原理——桶的容量取决于最短的木板。“十二五”期间,我国教育发展的成就举世瞩目。但是,体量巨大的数据增长和光鲜亮丽的成绩背后,教育结构的短板也愈发明显。一边是大学生就业难,一边却是企业用工荒;一边是城市学校学位难求,一边却是乡村学校日显凋敝;一边是公办学校做大做强,一边却是民办教育参差不齐……教育结构不合理,已然成为制约中国从教育大国走向教育强国的明显短板,需要深入问诊,更要对症下药。

  教育结构不合理不是一个新问题,以往我国教育往往通过外延式增长就可获得快速发展,但也使得内涵建设层面的一些问题被忽略,尤其是教育结构的问题。教育结构问题存在方方面面——人才培养结构问题,城乡教育结构问题,公办民办教育结构问题,普教职教结构问题……归根结底,是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正是以问题导向为“透视镜”,其中协调发展理念即是形成平衡发展结构的科学方法论。协调发展应成为我们破解教育结构难题,进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思想利器和实践指南。2015年底,三部委印发《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表明国家已经着手从分层到分类的思路来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可谓是人才培养结构协调发展的大动作;同样是2015年,国务院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从教育均衡最为核心的要素——师资力量入手,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可谓是城乡教育结构协调发展的利器;而在更早之前,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全力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可谓是普教职教协调发展的大手笔……在“十二五”之末,顶层设计的思路已经明确,我们已经走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之上。进入“十三五”,我们应在这条路上迈开更大的步伐,从宏观到中观到微观,将协调发展落实到教育系统的每一条毛细血管。

  如今,我国教育已经站在了一个全新的历史起点上:老百姓已不满足于获得教育入学机会的“温饱”需求,而是对优质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有了更高的期待。因此,任何教育改革,都必须有一种整体观,所谓协调发展就是要解决发展的平衡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既要城市教育优质,也不能让农村教育凋敝;既要东部率先,也要中西部崛起;既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也要职业教育体系现代化;既要公办教育红红火火,也要民办教育春意盎然……通过协调发展理念引领教育结构优化,增强发展整体性,是真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决胜之举。只有坚持协调发展教育理念,才能使教育充分对接经济社会需求,让更多的人获得分享教育发展成果的机会,使更多人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带来更多社会就业和人的自我实现机会,并最终促进人和社会的整体和谐。

  优化调整教育结构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所涉之处,或静水深流,或暗流汹涌,特别考验改革者的胆识与智慧,既要有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决心和勇气,又要始终将协调发展理念贯穿整个改革过程,以统筹兼顾,保持平衡。改革唯不忘初心,以供给侧突破、协调发展,方得质提效增。

                                       本文摘自《中国教育报》2016年1月19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