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观念变革的整体构想

时间:2015-10-23 14:56:29  作者:  点击数:

    2015年5月,国务院颁行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是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社会发展与进步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全新的需求。无论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战略规划,还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整体要求,都迫切需要高校挖掘自身潜力,以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为切入点,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

一、树立全新的“大创业教育观”

    国务院颁行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强调了“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的基本原则,确立了“普及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目标。贯彻这一基本原则就是要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学主渠道,贯穿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着眼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广泛性和普及性,使之惠及每一个学生。为实现“普及创新创业教育”总体目标,树立全新的“大创业教育观”是必由之路。

    1.探索“面向全体学生”的具体教育方式。创业教育并不是单纯地教学生如何创办企业,它的核心是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以这一思想为指导,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探索“面向全体学生”的具体教育方式,彻底改变“精英教育”的运行模式,既不是只针对商学院的学生,也不能只针对想要创办企业或是参与创业计划竞赛的少数学生,而是要面向全体学生。要做到这一点,最为关键的是破除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观念性障碍”,对“创办企业”“培养老板”等“窄化”的创新创业教育内涵,严重滞后于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现状的教育教学目标进行观念澄清,探究“创业型大学建设”在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做法,探索构建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匹配,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创业教育的“本土化”教育体系。

    2.确定“结合专业教育”的主要途径。高校创业教育在于广泛地“种下创新创业的种子”,为高校毕业生设定“创业遗传代码”。这就客观要求创新创业教育不是面向工程、艺术、科技等少数专业的“精英教育”,而是普遍培养和提高所有专业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广谱式”教育。以这一思想为指导,要求我们在实践中确定“结合专业教育”的主要途径。创业教育必须与专业教育相结合,这一观念已经在学术界达成了共识。关键是如何找到合适的途径,克服结合过程中的障碍。为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紧密联系,从厘清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定位入手,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专业教育教学中渗透创业教育的理念和内容,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3.丰富“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科学载体。创新创业教育要获得深层次的发展,必须走出“表层教育”的初级阶段,全面推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以这一思想为指导,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丰富“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科学载体。创新创业教育要在纵向上贯穿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在横向上打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环节;不仅立足于高校自身,更立足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现实需求;不仅基于创新创业教育本身,更要从“大创业教育观”出发,实现“课内课外相衔接、教育实践一体化”,着力促进全体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训练和提升。在此过程中要推动高校与政府和企业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建立健全知识资本化、创新商业化的科学路径,积极促进和努力形成大学在新经济中的中心地位,形成大学-企业-政府“三螺旋”关系,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全面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深入改革。

二、建构“广谱式”创新创业教育范式“

    广谱式”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取向是整体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一体两面”的突出特质,充分融合当前创新创业教育领域客观存在的“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种不同的教育价值取向,建构“广谱式”创新创业教育范式,实现从“两极”到“中介”的跨跃。

    1.整体把握“一体两面”的突出特质。

    创新创业教育“一体两面”的特质始于“狭义的创业教育”与“广义的创业教育”概念区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1991年召开的东京会议,对创业教育概念进行了“狭义”与“广义”的区分,认为广义的创业教育“是培养具有开创性的个人,它对于拿薪水的人也同样重要”,“在于为学生灵活、持续和终身的学习打下基础”;狭义的创业教育“则与增收培训的概念紧密结合在一起。”此后,“广义的创业教育”逐渐发展成为“素质教育”,“主要通过相关的课程体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创业能力。”“狭义的创业教育”则逐渐发展成为“职业教育”,即“为创办企业所接受的职业教育”。我国高校多秉持“素质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有学者认为:“大学创业教育是一种综合素质教育,是素质教育中所提倡的创新教育与创造教育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具体化。创业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学生创业的综合素质,即创业素质。”在这一教育价值取向的指导下,创业教育是一种主体性的教育、是一种高层次的素质教育、是一种健全人格的教育。把高校创业教育定义为“综合素质教育”,体现出了教育理念的进步。

    “广谱式”创新创业教育范式就是要实现对“素质型”和“职业型”两种类型创新创业教育的更大包容性和整合性。它以培养具有开创性的个人为主体目标,一方面广泛开展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在现在或将来的岗位上创造性工作或服务,创造性思考与解决问题的素质;一方面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培养学生创造就业岗位或创办企业实体的能力。这种创造性的包容和整合是对广义与狭义的创业教育关系的更为全面准确的理解。我们确实需要“广义创业教育的高度”,同时也需要狭义创业教育的深度,如果说前者是“顶天”,后者则是“立地”。只有二者的完美结合与充分兼顾,才能够使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四项主体功能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科学确定“衔接联动、相互助力”的基本定位。

    当前,多数研究者都会认可这样的命题:创新创业教育不是单纯地教学生如何创办企业,而是全面培养和提高全体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与能力,这些基本的素质和能力对于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同样重要和适用。这一命题的优点在于突出强调了“素质型”创新创业教育,缺点在于无意中贬低了“职业型”创新创业教育。“一体两面”的基本定位就是要改变这种“不是…而是”的判断,强调“既要…又要”的基本价值取向,也就是“创新创业教育既要全面培养和提高全体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与能力,又要对有明确创业意向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在这一价值取向的指引下,“广谱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应运而生。

    素质型”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定位为“启蒙教育”,主要目标是传授“创业知识”、培养“创新精神”、植入“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而“职业型”创新创业教育主要定位为“能力教育”,主要目标是培养创办企业能力、提高资源汇聚能力、拓展社会交往能力、积聚规避风险能力。虽然“素质型”和“职业型”创新创业教育各有定位,但是并不排除二者的“衔接联动、相互助力”。创业教育和创业行动之间有一个“缓冲地带”,不论是“启蒙教育”还是“能力教育”,都要有足够的耐心去宽容、理解和等待,只有如此,才会使创新创业教育避免功利主义价值取向。

    3.全面实现从“两极”到“中介”的整体跨跃。

    “素质型”和“职业型”已经成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两个极端,我们称之为“两极”。“广谱式”创新创业教育要实现对二者的整合和包容,成为兼顾素质与职业的教育范式,我们称之为“中介”。之所以要推动实现从“两极”到“中介”的跨跃,是因为“两极”思维在实践中遇到了仅靠自身力量无法克服的矛盾。“素质型”创业教育由于突出强调培养综合素质,以至于给人的深刻印象是“不教创业的创业教育”;“职业型”创业教育由于突出强调创办和运营企业的能力,以至于给人的深刻印象是“只教创业的创业教育”。从“两极”到“中介”的跨跃就是要破除两极思维,开发广阔的“中介”地带,推动创业教育走出不分层次、不分群体、不分阶段的“表层教育”阶段,在实践中走出一条既要全覆盖,又要差异化,既要提高综合素质,又要提高技能的新路径,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获得深层次发展。

三、重点建设“实践导向”的培养体系

    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十分突出的实践性特征,不是单纯的理论和知识传授就能够完成的。创新创业教育领域存在着大量的“缄默知识”,与“显性知识”相比,“缄默知识”不能通过语言进行逻辑的说明,不能以规则的形式加以传递,不能加以批判性的反思。如果用“显性知识”的教育模式来传递“缄默知识”,就难以确保教育的有效性,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实践导向”的教育体系。正因如此,有学者认为“创业实践活动既是作为一种教育影响,也是作为一种课程模式,使创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有了质的区别”,“是最能体现创业教育特点和性质的课程类型。”这就客观决定了创业教育要将课程教育与实践教育紧密结合,搭建起供大学生边干边学、做学结合、以学促做的“实践导向”教育培养体系。

    1.开展“实践导向”的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要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教什么”,也就是教学内容的问题。“实践导向”的课堂教学突出强调创设高度贴近企业家真实世界的学习环境,教学内容高度关注现实,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教学的中心内容。另一个是“如何教”,也就是教学方法的问题。在教学方法上,“实践导向”突出强调探究式教学方式,采取案例式教学方法。但是,对于案例式教学的实际效果也不能一概而论。学者盖博(AlanGibb)认为,案例教学方法必须重点强调“自觉性决策”和“创造性实验”,过分强调理论分析的案例教学是反创业模式的。由此可知,案例教学方法不过是教学手段而已,更为重要的是用它来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实践导向”的教学方法要重点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引导学生进行自觉性决策和创造性实验来激励和培养学生的创业行为。

    2.构建“实践导向”的参与体验平台。

    当前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参与体验平台应首推“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通过这项比赛,每年有上万名大学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创业体验中来,竞赛的教育功能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认可。但是对于这项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也有学者提出了学生参与不足,成为学生精英的赛事,多数学生仅是看客而已,过于重视形式(比赛环节),轻视内容(赛前培训、赛后转化),比赛轰轰烈烈,实际成果收效甚微等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有些是赛事本身的组织问题,有些则是赛事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高校服务、培训、教育体系的密切配合。而对于赛事本身来说,最为重要的是确立“实践导向”,将比赛向两端拓展。一方面向赛前培训拓展,以赛促教、以赛促学,面向全体学生,通过这一过程普及创业文化。另一方面向赛后转化拓展,比赛结束之后,还需要做艰苦细致的项目对接与运营工作,政府的支持、企业的投入、资本的汇聚等等,所有这些涉及一个成功的创业计划由好的想法转化为商机的重要因素,需要有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规划、统筹与协调。当然,这些任务不可能由赛事组织者来完成,而是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强力推动,只有这样,才能使更多的创业计划落地生根,产生实际效益。

    当然,高校建设“实践导向”参与体验平台的方式还有很多,既可以通过孵化器和科学园作为教师和学生的研究和教学试验室,增加大学生衍生企业的数量,并提高企业的生存率;也可以通过支持学生社团或创业俱乐部、开办创业暑假学校,举办创业论坛,组织学生到企业进行创业实习,开展“一对一”的创业指导等方式,切实地推动创业实践的深入开展。

    3.探索“实践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

    创新创业教育效果的科学评价是一个难度很高的课题,有学者经过研究发现:“创业教育的文献表明了创业教育评价的不成熟,无论是量的还是质的评价都没能清楚地说明什么因素在起作用,为什么在起作用。”之所以产生这个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来自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性特征。因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性特征突出,使人们不可能像考察其他教育的效果一样,通过编制一套试卷来评价教育效果和学习效果。因为评价创业教育的效果不但要看创业知识掌握得如何,还要看创业行为和创业态度的激励与变化程度,这两项指标很难通过简单的试卷和观察测得。一些学者由于对创业教育的“时滞效应”缺乏把握,用毕业生的“创业率”来衡量创业教育的效果,由于“创业率”没有明显的提升,得出了创业教育效果不显著的结论。其实大学期间的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完成的只是它的启蒙任务,而不是单纯地提高“创业率”,接受了启蒙教育的毕业生在10年后从事创业的情况,才可以作为评价今天创业教育效果的参考指标。有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为“时滞效应”,特指“从接受创业教育,到实际创业之间,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延滞。”且不说由于创业教育“时滞效应”的存在,其实“创业率”评价本身就缺乏科学依据,单纯从当前创业教育的目的来看,创业教育的内涵早已经超出了创办企业的狭义概念,又怎么能够用这项指标来衡量创业教育的效果呢?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实践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还是要以实践作为检验教育效果的标准,只是这种实践的时间范围扩大了,不只是毕业时的创业率,还包括毕业后10年左右的创业率,做到短期指标与长期指标的有效结合,短期指标重意识、知识和技能,长期指标重社会贡献、商业表现和工作满意度水平;实践的内容拓展了,不只是关注创办企业的情况,岗位创业也要考虑在内,不只是关注学生为社会做了什么,还要关注学生个人的自我效能感,不但要看创业行为的经济效益,还要看创业行为的社会声誉,等等。只有这样,“实践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才是科学和有意义的。

本文摘自《中国高教研究》2015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