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学习法律法规,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负责起草学校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对实施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具体督导各单位、各部门普法工作实施情况。
3.研究制订全校普法工作规章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办法;具体组织开展全校普法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工作。
4.了解掌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与检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总结和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做好典型指导工作。
6.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密切干群、师生关系,加强与师生联系,虚心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积极为师生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7.组织、筹办与学院普法工作有关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8.协调落实普法工作领导组全体会议的具体筹备工作,定期向学院普法工作领导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9.统一管理、保存领导组会议的记录、决议、决定和纪要。
10.编印、发行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和辅导资料。
11.完成学院普法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