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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发展规划部日常运行管理办法

时间:2013-12-19 11:46:13  作者:  点击数:

       

  一、总则  

  1.着眼于学校发展,以部门工作职责为重,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出发点,坚持分工协作有机结合,精诚团结、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务求实效,构建创新型团队和学习型处室。  

  2.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保密要求,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工作日志,坚持处内例会制度。  

  3.注重与其它部门的协调与沟通,注重各类信息的及时把握和准确反映,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不搞形式主义。  

  4.遵守考勤制度,不无故缺勤,不迟到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因个人利益影响本职工作,遇事不推诿、不拖拉。  

  5.增强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素养,确保时刻以良好状态适应工作高标准要求。  

  6.着装整洁,仪表端正,用语文明,工作时间内应讲普通话,接待来电来访态度谦和,热情周到,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并准确记载。  

  7.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卫生,各类文件、材料放置整齐有序。  

  二、会务工作规范  

  1.会议准备。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确定后,由工作人员起草并印发通知,通知有关人员,好会议场地的落实、布置工作。  

  2.会议签到及记录。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让与会人员签到,会议开始前,向主持人报告签到情况。办公室要协同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做好会议记录。  

  3.宣传报道。需宣传报道的会议,要及时做好宣传报到和照相、录音工作,由工作具体负责同志起草新闻稿件,经处长审定后,送学宣传部刊发,并在处网页上一并刊发。需要学院有关部门协助的,要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安排。  

  4.会议材料归档。各项工作会议结束以后,具体负责人员将会议筹备材料、会议记录、会议决议整完毕后,将所有材料的文档(纸质、电子)交处办公室归档。  

 三、考勤工作规范  

  1.日常出勤。全处所有人员,无特殊情况,需提前5分钟完成内务整理等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2.日常考勤。处办公室每月如实登记办公室人员出勤情况,下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将考勤情况统计报人事处。  

  3.外出请假。处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时,要主动向处办说明去向,处办做好记录。  

  四、发文处理工作规范  

  1.文件拟稿。对于需要起草的文件,具体执笔工作人员认真领会行文目的、意图,并按规定的行文格式开始初稿起草工作。  

  2.初稿修改。初稿完成以后,执笔人员必须反复修改,要求语言表达准确,文字简练通顺,标点符号正确,书写整洁清楚。在此基础上,送处领导审阅、修改,形成修订稿。   

  3.文件审签。经修改后的文稿送处长审核,形成文件送审稿,然后分管领导审阅、定稿。  

  4.文件印制。经领导签发的文件,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编号,发文。  

  5.底稿归档。处内制发的各类文稿印件要在处办公室存档,必要时送交学院档案室存档。  

  五、收文处理工作规范  

  1.公文签收。接收文件时,要认真做好文件件数、发文时间的登记。  

  2.收文办理。各类文件收到后,要根据文件内容按阅件、办件进行分类,贴上文件处理单,同类文件须放在同一文件夹内。对于阅件,整理好后要首先送处负责人阅批,办公室根据处负责人批示意见,在全处内进行传阅。急件必须在收到文件的第一时间进行传阅。  

  3.归档与保密。文件传阅、办理完毕后,要立卷归档。属于请示、函件,还应将批复、函复与原稿一并立卷归档,以保持文件的完整性。传阅完毕后的文件,可供借阅使用,要严格借阅手续,防止丢失和损坏。要严格遵守文件保密规定,加强对涉密文件的管理,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六、归档工作规范  

  1.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部门相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具体包括:上级机关文件、材料;学校层面下发的各类文件、材料;处内办理的相关文件、材料;各种会议上领导讲话、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等;  

  2.归档时间与办法。处办公室要及时将上级机关和学院层面下发的各类文件要进行归档整理,并于第二年的三月份向学档案室办理移交。  

  七、资产管理工作规范  

  1.资产的配备。处办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解决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办公设备配备问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并负责全处所有办公设备的统一管理和分配使用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变更办公设备使用人。  

  2.资产清查与登记。处办全面负责现有全处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因工作需要而新购置的办公设备要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及时进行登记,注明保管人、使用人、购买日期  

  3.设备购置与使用。如因工作需要或设备老化影响正常使用等原因,确需购置办公设备,由具体工作人员提出申请,送处长审签并报资产处统一购置;资产的使用人即为保管人,负责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设备使用变更由处办统一协调并做好设备使用变更手续。  

  八、印章管理使用规范  

  1.印章管理。处行政公章由处保管。  

  2.印章使用。使用处行政公章,须处长批准同意。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印章使用人员、印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明确所盖印章的内容、数量、经手人及批准领导,并及时归档备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印章带出私自用印,确需带印鉴外出使用时,由处长批准,按职责范围由专人带印随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