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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发展规划部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13-12-19 11:45:07  作者:  点击数:

  1.发展与法规处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做好消防与安全工作。              

  2.处办公室要定期对办公室所有电源、插座、线路、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查。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防火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必须学会使用办公室和周围的消防器材,发生火警可及时扑救。  

  4.任何个人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带进办公室。  

  5.要专人保管好公章,严格按规定使用并做好登记。存放公章、文件的有关锁匙,应由负责人随身携带。  

  6.由专人负责文件的收发保管工作,严格查阅、借阅制度,借阅要按时追回,防止遗失、被盗或泄密。    

  7.每天下班后或办公室无人时应关掉电源,关好窗,锁好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工作人员须提高警惕,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资料和文件,严禁乱放乱丢。  

  9.办公室的钥匙不得交给外人使用,严禁将外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10.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或书柜内,以防被盗。  

  11.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办公室的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  

  12.加强处室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