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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

时间:2012-08-25 10:44:52  作者:  点击数:

——基于对江苏省5个企业与高校合作情况的调研

李秀琴 汪 霞

(刊载于《全球教育展望》2010年第5期)

  江苏省在最近几年的时间里,在推动产学研合作方面所投入的努力是相当大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省委省政府在政策层面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二是与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防科工委、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积极引进并利用外省的智力资源,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加速江苏本省企业的产业化、技术化发展。三是近四年来江苏省政府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比如,2004年,江苏省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并逐年由3个亿、5个亿、8个亿增加到2007年的10个亿,共组织实施了300个项目,其中属于产学研合作的达238项,不少经过国家长期科研攻关,代表我国科技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正是在成果转化资金的引导下向江苏集聚,并向产业化“转身”。四是从2006年以来江苏各地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3700多个,吸引1万多项高校和科研机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来江苏转化对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基于对江苏省五所高校与企业合作情况的调研,试图就其合作的现状与问题进行剖析,并就相关的议题展开讨论与辨析。

  一、本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本次调研的基本思路是对江苏省企校合作的基本现状的了解以及案例调研前的一般性调查的基础上逐步确立的。具体表述为如下几方面:

  第一,案例企业与案例高校的选择:为增强样本对江苏省企校合作整体代表性进而提升本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在做了前期的一般性了解的基础上,我们选择了江苏省5个类型不同、规模各异的企业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它们是:南京海辰药业、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网通讯有限公司及南京汽车制造集团。这些企业均涉及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所营产品均为内蕴着较多的高科技含量的新科技产品。其合作的高校也分别具有层次上的差异,从而使得研究结果对各种类型高校的企校合作实践有所借鉴及启示意义。企业的合作高校是:中国药科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第二,对案例企业及其与高校合作的基本情况的前期了解,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到企业和高校分别做初步的走访而展开。重点搜集有关企业的一般经营状况、经营产品、企校合作的具体状况、具体效果等方面的信息。

  第三,在搜集基本情况的数据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一份关于企校合作的问卷访谈提纲以及一份信息调查表,这两份表格将分别从企业与高校两个方面搜集数据信息。我们所重点提出的问题及搜集的信息主要着眼于如下几个方面:①合作的动因与合作目的是什么?②合作前的准备是什么?如:是否做过调查、规划、预算、评估、论证等?③合作中遇到的困难是什么?是如何去解决问题的?④合作形式是什么?合作投入的经费及其使用情况如何?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如何?⑤双方制定了哪些政策、制度以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⑥对于合作,双方采取什么样的管理形式?合作效果如何?⑦企业与高校的合作为企业带来了哪些收益和经验教训?为高校带来了哪些收益和经验教训?

  第四,分别到上述的几个案例企业、案例高校进行调查访问,收集第一手的信息资料(这些资料包括访谈资料、问卷资料、企业与高校合作的项目书、合作书、协议、各种制度文件、各种管理文件、对企业新产品的新闻报导资料、合作推进中的宣传资料等),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同时通过对江苏省的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实证调查研究,归纳出江苏省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基本现状特点、问题,并对如何解决企校合作中的这些问题提供一些初步的策略与建议。

  二、江苏省企校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一)企校合作的观念

  从观念角度看,江苏省的企业(尤其是技术密集型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与高校的合作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是普遍认可的,并且都有一种主动积极地参与精神和态度。此外,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开始意识到,产学研的合作必须是基于企校合作的,必须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传统意义上的以大学或科研院所领头展开的项目攻关模式,正越来越被证明是难以得到市场应用,无法真正转化为生产力,也无法提升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访谈与调查,我们也了解到,大学在这种转变过程中也正逐步地意识到,大学和独立于企业的科研院所主要是传播创新理念、向企业输送创新人才或提升素质、帮助和配合企业创新技术、提高效益,使企业在创新竞争和市场竞争中成为赢家。

  然而,企业与高校的合作过程中,合作观念仍存在差异,这也是影响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合作深入、有效地推进与展开的重要因素。企业与高校属于不同类型的组织,它们在任务和目标上有着本质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项目选择上,学校的研究人员偏向于有一定学术水平、有利于评奖评职称的“课题”进行“研究”,但企业主要瞄准有市场需求的“项目”进行“开发”。这导致一方面大量的科技成果由于缺乏市场需求难以推广,各种形式的科技成果洽谈会也效果不佳;另一方面,企业的科技需求又难以得到满足。二是在项目完成的标准上,科研机构认为技术成果能研发出来就算成功,而企业要求能够大批量生产才算成功(这在委托开发中体现得尤为明显)。高校的研究单位在研制技术产品时,往往不认真考虑成本和工艺,导致转化为批量生产时仍有相当大的风险。

  (二)企校合作的模式和类型

  从合作模式和合作类型来看,企业与高校合作的主要模式和类型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既有传统的以项目申报为纽带的合作,如南京海辰药业与中国药科大学的合作;也有以企业自身涌现的问题为解决目标的企业与高校合作,如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东南大学的合作;亦有将人才培养纳入企业与高校合作的模式,如南京中网通信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合作;而合作的地点亦具有灵活性与差异性,有的在企业内部设立“研发中心”从而使研究和产业化几乎连在了一起,如江苏全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南大学的合作;有的在高校内部设立“项目实验室”从而以项目研究带动高校的科研进展,有的则将合作依托于“科技孵化园”或“科技创业中心”从而以项目研究带动产业化进程,如江苏扬农化工集团与南京大学的合作。多样化的合作模型与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的确丰富了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可能性与合作样式,为提升合作的有效性创设了更多的空间。此外,通过调研我们越发清晰地看到,企业在产学研中主体地位越来越突出。

  (三)企业合作的范围、深化程度

  从合作的范围来看,江苏省企业与高校的合作还是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依赖性,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多取决于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金量是否足够高,是否能与其他企业进行竞争,是否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行业分布来看,企业与高校的合作也遍布了各种行业,如医药、化学化工、环境、电子、计算机、网络通讯、汽车制造、食品加工等,这说明,越来越多的江苏企业都认识到了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都在积极地投身于企校合作的研发队伍中来。这是值得欣喜的一件好事。

  就合作形式的深化与创新角度而言,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通过合作为企业储备大量的适合企业未来发展的人才是推动七校合作走向深入的重要方面。由此,通过案例调研,我们发现,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方式由最初的委托开发向共建实体方向转变,并且十分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如南京中网通信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合作中,采取委托高校办专门培训班的形式;南京海辰药业与中国药科大学合作中,采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形式;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南大学的合作中,采取在高校设立奖学金、联合办学的形式;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东南大学的合作中,采取设立学术论坛基金等各种方式培养人才。

  (四)企校合作中的利益分配

  从合作过程中的收益分配来看,江苏省的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分配方式主要以分期支付为主,合作双方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多少、经营绩效的大小是影响利益分配的最主要因素。具体而言,江苏省的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分配基本上按照现行通用的利益分配原则即“互惠互利、各得其所”的基本原则,根据合作双方投入的生产要素多少,风险分担比例和努力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最终通过协商方式来决定合作的利益分配方式。

  但是,通过实际调研,我们也逐步意识到,企校合作中的利益分配不尽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企校的深入合作。尽管被调查的企业方在彼此的合作中投入也比较大,也表现得很慷慨,但他们都明确表示,利益分配要看高校的研发做得怎么样,是否满足了企业的需求。这表明,企业方对利益的分配是非常看重的。调研使我们获得了如下的信息,即:在产学研联合中,经常会碰到企业的积极性很高,研究机构提供的技术也很好,但由于产学研联合中各方对技术价值的看法不同,各方的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从而影响了合作的进程,有些甚至因此终止了合作。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各方对技术价值评价的标准不一样。企业认为高校或研究所对其成果定价偏高,报出的价格有时是企业方预期的几倍甚至几十倍。研究单位则认为企业“太精”,过于斤斤计较,舍不得投入。实际上,被调研企业都或多或少表达了同样的经历或境况,即:在协议签订过程中,根据联合初期各方谈判地位的不同,前期研发投入一般不会太大,各方可能还比较容易达成一致的协议,许多企业因此认为利益分配不是问题。但随着看得见的利益越来越大时,常常会发生协议履行的困难,从而产生利益分配问题,成为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又一大障碍。

  (五)企校合作双方对相关信息的掌握是否对称,及合作主体间的信用程度

  影响江苏省企业与高校合作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高校的合作难以形成有效、彼此互利的格局。事实上,信息传递和信息交流对产学研联合的成功至关重要,由于技术能力、经营能力的信息分布不对称、信息交流不完全,产学研各方彼此的私有信息无法掌握等原因,都会给双方的理解和沟通带来障碍。信息不对称问题首先体现在技术价值的评估上。由于技术交易的自身特点,即信息分布的不对称、信息披露的不完全,易造成双方对技术价值的看法不一,给企校双方的合作带来困难。有许多合作的失败,主要是由信息分布不对称造成的,企业希望政府加强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工作,多搞洽谈会等多种形式的牵线搭桥,这反映了企业寻找合作伙伴时信息搜寻的不经济。表明产学研联合各主体间信息交流不充分,存在沟通障碍,需要有一定的方式、途径解决。

  调研发现,尽管企业都与合作的高校有着良好的互信互赖程度,但他们都认为,合作中的各合作主体间欠缺信用仍是江苏省乃至全国企校合作的重要而普遍的问题。在利益面前,不想共赢而想独赢的心态,是企校合作中信用缺失的常见现象。既有企业过河拆桥,想方设法甩掉对方,或者在财务上做手脚,使对方的合理利益不能保证;也有研究机构在研发快要成功,预期利益越来越大时,违背合同规定,不愿让企业派去技术人员共同参与研发,不肯将成果转让给企业,而是自己办个公司单干。信用的缺失,不易产生合作的信任度。此外,违背协议,技术多家转让也是产学研合作中信用缺失的又一表现形式。这一问题的解决其实还是有难度的,它需要的是一种彻底的诚信机制、诚信氛围的创建,以及政府的介入与担保。企校合作本质上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市场交易行为,是有风险的探索未知的行为,讲究信用是产学研各方形成良性互动的基础。

  (六)企业的经费投入情况、政府的角色

  通过调查,课题组普遍感到,目前企业在科技研发的经费投入上还是显得魄力不够,这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科技含金量,进而影响企业的科技创新力度。“资金是科技成果从高校实验室转向企业批量商品化生产的重要保证和前提。近年来,我国的科技经费虽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却在不断下降。”被调查企业每年的科技研发经费占全年消费额的比例不到1%。而在发达国家,企业研究经费在全社会科研经费中,所占比例高达60%-70%,一些著名公司每年的科技研发经费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大多在5%以上。这说明企业的科技经费投入不够,科技研发经费尚无法到位。

  促进企校有效合作的另一重要因素就是政府的作用。从江苏省的角度而言,政府对产学研是给予了相当大的政策扶持与资金资助的。但仍有其他一些方面需要完善。一是要更多了解企业的需求,因为只有多了解企业的需求,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才能更有的放矢。二是多了解国际上的产业发展现状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建议,从而才能帮助企业构建创新研发体系和信息咨询体系,并使得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在更高的技术含金量层面上展开。三是政府在帮扶力度上还不够大,特别是在简化企业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的手续、过程上还有很多潜力可挖。

  (七)成果转化的“二次创新”不够

  通过对江苏省企业的调研,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成果转化的“二次创新”不够,也是制约双方合作、影响双方合作信心的主要问题。江苏省被调研的许多企业都有过如下的经历,一些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小试成功的项目,在投入批量生产时往往失败。调研企业往往把失败的原因归于研发方技术成果的不成熟,将责任推给与之合作的高校,认为高校的研发太关注学术性,缺乏对市场的应有关怀;实际上,企业方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由于较少关注“二次创新”对企业产学研成果转化的重要意义。其实,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企业的“二次创新”,而这种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和企业在转化过程中各阶段的人才相衔接。在技术创新工作中,缺乏人才衔接,导致原本具有价值的研发产品不能被市场接受,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这更是资金、人力智慧的巨大浪费。因此,要想实现产学研的技术创新过程,单靠大学或研究单位的“交钥匙工程”,几乎是不可能的。企业尤其要关注自身研发人员的培养,顺利完成合作过程中的“二次创新”任务。

  三、构建企校合作或委托研发制度——产学研合作的路径选择

  高校与企业合作只是经济时代大学社会职能的重要延伸,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科技大会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强调,“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这是促使企业发展转向主要依靠技术创新,提高效率的重大战略部署。高校与企业合作是推动我国产学研结合的最佳平台之一,它不尽能更好更快地把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商品,直接对社会做出贡献,而且能有效地促进大学与社会的联系,克服大学自身的封闭性,使其按社会需求进行改革,还能有效地克服大学经费不足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企业与高校合作是新时代知识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最佳渠道,也是高校融入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对江苏省企业与高校合作的案例调研,在充分把握其合作的现状、特点及问题的基础上,课题租认为,要构建科学、高效的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一)构筑新型的企业与高效合作或委托研发机制

  具体包括:①动力机制。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政策激励、体制约束、组织管理、政府调节等共同作用进而形成合力,驱动联合系统各主体自主实施企业与高校合作创新并在实践中有推动企业与高校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不断壮大的动力机能。②激励机制。是指在国家利用政策引导下,作为一种战略选择和组织行为,它能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由此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的良性机制。③约束机制。就是建立起企业与高校合作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规范化、合法化的发展体制。④组织机制。即从宏观上对企业与高校合作的系统行为方式进行组织、推广、研究、管理的组织机能,是实施企业与高校合作创新、研究、运行、发展、优化的组织保证。⑤调节机制。是指企业与高校合作顺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调节机能。为使企业与高校合作发展始终朝着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需要的方向发展,首先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机能。⑥受益机制。与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合租创新相比,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更强烈地表现出功能互补的优势,同时,它作为一种异质性组织间的合作,即经济型组织与科技型组织的合作行为,使技术创新活动更好地体现了技术与市场的统一。

  目前,整体而言,我国企业与高校合作的机制不完善、实施意识不强。没有有效地根据企业与高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管理、实施意见、优惠政策、奖惩制度等激励机制,配套措施跟不上,有些政策不具可操作性,因而制约了企业与高校合作软环境的形成。

  (二)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的政策法规保障建设

  企业与高校展开卓有成效的产学研合作、建立广泛和深入的联系,需要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既是市场经济守护者,也是科学技术创新的保护者。这主要体现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首先,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进一步重视企业和高校的合作,制定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引导,规范合作行为,创新运行模式,推动校企合作。政府需要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应通过示范增强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中介咨询的了解和需求,并通过相关的措施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使用中介服务。国家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专利法》、《转化法》等相关法规,因为无论哪一种合作模式,都涉及到利益分配和知识产权问题。企业本身也必须深化体制改革以确立自身在技术创新中的自主地位。

  (三)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的经费投入建设

  首先,构建利益与风险共担的企校合作创新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既有高风险性,又具有高收益性,高风险与高收益同时并存。美国加州大学为防止资助“打水漂”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建立了一套程序化的资金运作流程。

  其次,建立多元化的企校合作创新风险投资机制。高校与企业合作作为一项有投入、有风险的产业,从一个构想、研究开发到商品化和市场化,成功率比较低,而投资回报期比较长,这使一般的企业投资者望而却步。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资本和风险资金自然成为高校与企业合作或委托研发的最佳伴侣。美国的硅谷、日本的筑波、印度的班加罗尔软件园和中国台湾新竹科技园等一大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风险投资事业的成功,充分说明了风险投资的发展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异环境的依赖性。

  再次,政府的经费支持是企校产学研合作的良好基础。政府对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直接投资不仅能缓解产学研合作中基金的缺乏,还可以减少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增大企业参与创新的动机。“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都是通过政府的直接投资推动中小企业的产学研合作。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加强小企业研究与发展法》的同时,设立了小企业技术转移研究(STTR)计划,要求研究开发基金超过10亿美元的联邦机构拿出其研发经费的一个确定比例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转移。”政府的资助可以采用重大项目招标的形式,还可以采用建立高校基金的形式。后者可以设立如下这两种基金:“预见项目”基金和“商业化评估”基金。前者是一种对未来的判断,把商界、科研中心、政府和高校联系起来,共同探寻未来的潜在需求、发展机遇和投资风险,研究应对这些挑战的措施。“商业化评估”基金是政府带头投资帮助大学建立其自己的基金,推动大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商业化。

  此外,企业需要加大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在国际上,一般认为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1%的企业难以生存,达到2%的企业科研勉强维持,占5%才有竞争能力。

  (四)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的机构组织与运作建设

  在我国的产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研究与开发投入强度不高,企业风险投资能力弱,未能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等突出问题。从国际上看,各国都通过设立相应机构,如创新中心、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帮助企业从大学、科研机构中选择有市场前景,特别是有国际市场前景的项目,从种子前期就开始有意识地进行孵化和培育。我国企校合作的进行也迫切需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如: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合作研究项目或大学—企业合作研究中心、技术创新咨询中心、企业网络、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等,通过科学、高效的组织和运作,提高产学研合作的成效。

  (五)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成果的考核和评价建设

  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成果的考核和评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根据合作模式和组织形式的不同,可有不同的考核和评价重点、质保体系。这里仅从较为宏观的角度作一个笼统的分析。

  在企业与高效合作或委托研发的过程中,企业以大学为依托,大学为企业提供人才上的依托。大学也为企业提供图书、人才、场地和设备等其他资源,它们对企业的发展举足轻重。下表通过三个一级指标和二十个二级指标对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表1)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成果的考核和评价方面,另外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是知识产权风表1 企业与高校合作或委托研发成果的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合作高校科研水平国家级科研开发基地情况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情况获得专利情况在校科研性师资情况(院士、教授)在校研究生情况(硕士、博士比例)研发与创新能力提升自主创新开发产品数量自主发现和获得专利数目信开发产品技术含量设备技术革新情况研发人员培训情况研发资金联合投入情况技术创新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技术人员占职工人数比例合作环境建设国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地方政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合作高校政策、措施支持情况合作高校图书、设备、人才向企业开放情况企业合作管理体制及机制运作情况双发风险资金、种子基金设立情况险问题。课题组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分考虑知识产权的风险问题:

  (1)要进行合作研发中知识产权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只有对风险的决定因素有了清晰的认识,才能在此基础上进行风险的评估和预测并进而提供风险对策。

  (2)要建立合作研发中知识产权风险的定性及定量评估模型,以便为企业的合作研发决策提供参考。

  (3)要构建合作研发中知识产权风险的动态监控系统,合作研发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内部环境会不断变化,因此必须对知识产权风险事件提供预警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控。